原來,香港是沒有所謂的屏風樓的,因為規劃署助理署長趙達萊昨日在城市論壇表示,屏風效應並無確實定義,亦無科學數據證實,那即是從政府的角度來看,香港只有在海邊較高的樓,而沒有屏風樓,因為我們人類不能以一個沒有定義的名字去稱一樣東西嘛!正如若果「我」不是沒有定義為「自己」,人類介紹自己時不會稱為「我」一樣!
這難怪政府一直不去處理屏風樓啦!因為香港是沒有屏風樓的!
不過,屏風效應在香港已經十分普遍了,難道要研究分析下定義是一件難的事嗎?是不能也?抑或是不為也?
屏風樓的問題,要解決其實很易,只是政府肯立法,不過我們的政府會做嗎?那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