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篇本來的目的是回覆內木一郎就「最低工資利與弊」的回應而寫的。原本本貓只想作一簡短回答,但發現後來越寫越長,故此將之寫成文章。
對, 在社會裡就必然會有價值的判斷, 我也有。
有些商人在這地死搾爛搾, 現在要他不要搾到這麼盡, 工人也是人, 要過活的時候, 他就大言不慚面無愧色的以搬走作恫嚇, 於是, 最低工資的壞處才會多了「增加失率人口」這一項。
那麼, 這「增加失率業人口」, 到底是「為最低工資立法」而帶來的, 還是從另一個源頭帶來的, 應由該源頭負起這責任?
另外, 這個平衡/沒失衡的市場價格, 一直有大量人為的手手腳腳, 手手腳腳去導致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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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首先要作出利益申報,本貓乃是商科人。我認同一個人在社會裡就必然會有價值的判斷,個是雖然一個人會有價值的判斷,要分析一件事,就必須要持平。
商人是否有錯?商人的運作目的
商人(管理層)最基本的目的,就是將利潤(股東利益)最大化。要達到這個目的,基本上離不開兩個大原則,開源及節流。基於這兩個大原則,我們不可以責怪一個商人以最低的工資去聘請工人,因為他們只是履行他們最基本的目的。正如我不們不可以責怪一個政客利用抹黑手段去攻擊對手,因為他們的目的是爭取最多選票,而抹黑就是其中一個手段。
什麼公司會實施最低工資?
其實一個商人考慮是否實施最低工資,都會權衡利益與成本。實施最低工資的利益是帶來一個良好的商譽,一個勇於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美譽,從而增加利潤,而成本就是增加勞工成本。若果利益大於成本,商人就會實施最低工資,反之就不會實施。其於以上推論,因為大企業較為注目,從商譽帶來的利潤通常會多於增加的勞工成本,所以可以推論大企業會較願意實施最低工資,反之,中小企能從商譽得到的利潤會較少,相對上成本亦較大,所以通常不太願意實施。
為什麼香港商人會抗拒最低工資?
因為現在社會對實施最低工資所帶來的商譽的認受性還未太高(政府所發的最低工資標誌),所以利益亦相對到較低,成本大於利益,故不願實施最低工資。正如上文所說,如果實施最低工資的利益大於成本,商人就會實施最低工資,反之就不會實施。所以,要令企業願意實施最低工資,理論上,只要將實施最低工資所帶來的商譽的認受性提高,令其利益大於成本,就可以促使企業實施最低工資。
「增加失業人口」的源頭及責任
正如「從經濟學看最低工資」一文提及,增加失業率只是工資、勞工需求,以及勞工供應的互動而帶來的一個經濟現像。而最低工資實施之後商人會裁減人手,亦只是商人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一個手段。但是否商人因要履行企業社會責任而實施最低工資則是另一涉及價值批判的課題(本貓不會在這裡作出討論,因為涉及價值觀的問題,通常都是「口同鼻拗」),但是我們不應該就商人裁減人手的行為而責怪他們,因為這是他們的合理行為。而我們更會沒有責怪香港政府的理由,因為若果實行小政府,大市場的原則,他們不為最低工資立法是合理的,極其量只可以責怪政府沒有足夠的措施去協助低收入家庭脫貧(註一)。照以上所說,其實沒有人需要為增加失業率而負上任何責任。(當然,如果是因為政府的施政失誤而導致的失業率上升,政府是責無旁貸的。)
平衡/沒失衡的市場價格
其實,基本上,只是有政府的干預,就不會有完全平衡的市場價格,只是政府的干預,會否令實質的市場價格過份偏離平衡市場價格而已。而香港作為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系,本貓覺得市場的失衡情況是較少的。
總結
本貓知道可能有人會責怪本貓沒有人情味,為商人說好話。本貓亦都同情低下階層的生活,亦都覺得商界應提高薪金,可是,本貓希望明白,在實行資源主義的香港下,最低工資是什麼,進而大家能夠以持平的態度去看待這個問題,而不是加入自己的價值觀,說誰錯誰對,從而找出大家接受的解決辦法。
註一: 讀者必須弄清楚,最低工資絕對不是脫貧的辦法,只是一個資源再分配的政策,將商人的資源轉移到工人手中,這絕對不是一個資本主義所推崇的政策,因為資本主義相信「無形的手」會自動將資源(這裡便指勞力)分配恰當(,以達至自然失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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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意見:持平不等於認同現有遊戲規則。「在營商角度出發」的確會得出某種分析,不過「商」的出現是後於人的(先有人,才有商業),「商」業只是其中一種人類社會可行的遊戲規則,因此當商業主義與人文主義有重大衡突時,我不同意一面倒高舉商業主義。~
Comment by 內木一郎 — 一月 26, 2007 @ 9:55 pm |
個人意見:這就是我所說的:涉及價值觀的問題,通常都是「口同鼻拗」。你說我完全贊同現時的遊戲規則,我都不盡同意(所以我都說:本貓亦都同情低下階層的生活,亦都覺得商界應提高薪金)。一個只得商業的社會,絕對不是一個好的居所,因為缺乏了人必須有的同情味。不過,我只是以目前的遊戲規則,去解釋狀況,盡量:希望不將個人意見包含在內。
Comment by 科思 — 一月 26, 2007 @ 10:05 pm |
但你的小標題用「商人是否有錯?」,這就難免令我要這樣回覆。若你只是商業社會遊戲規則,去解釋這事的運作,最好就換過小標題了。當一說「是否有錯」事,既然這運作對人文主義違反、對人的互相尊重的生存條件有害,那麼我無法不說「是有錯」。
Comment by 內木一郎 — 一月 26, 2007 @ 10:16 pm |
多謝你內木兄的意見,
為了不令人有誤會,決定改標題為「從商人的運作邏輯看最低工資的遊戲規則」。
多謝指教!
Comment by 科思 — 一月 26, 2007 @ 10:29 pm |
莫說指教,大家寫blog也是互相交流、互相學習呢^^~
現在這標題就好多了。~
Comment by 內木一郎 — 一月 26, 2007 @ 10:30 pm |
我遲些可能會寫一篇關於公平競爭法的文章(不知寫唔寫得成呢?),
還請到時多多指教。
Comment by 科思 — 一月 29, 2007 @ 1:28 am |